失去自由5210天 鄭性澤出庭稱"沒持槍、開槍"

失去自由5210天 鄭性澤出庭稱"沒持槍、開槍"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14年前台中豐原KTV殺警案,鄭性澤被控開槍殺警,被判死刑定讞,台中高分院今(12日)開庭審理,傳喚鄭性澤出庭,而這也是鄭性澤失去自由第5210天。

鄭性澤今(12日)穿著灰上衣、藍長褲、球鞋,帶著腳鐐和手銬出庭,他出庭說「我沒有持槍、開槍,自白是被刑求」,檢方則是提出原解剖報告上未記載的2個創口、彈道方向、彈殼位置等,這和鄭性澤自白內容與事實有極大差異。而法官也問鄭性澤的看法,他說「希望檢察官能依法在再審前能放我」。不過在庭訊結束後,鄭性澤還押。

而在鄭性澤出庭前,他的臉書管理員在臉書PO文寫道「各位朋友,今天是我死刑定讞10餘年來,第一次出庭為自己辯白。台中高等法院下午二點半將進行再審前開庭,在我失去自由的第5210天,我多麼希望數字就此停止。

律師團及救援團隊,將於庭後召開記者會,我將在臉書進行網路直播,雖然我未必有機會參與這場記者會,但很希望能以各種方式與你們站在一起,有你們陪我走過平反的最後一哩路。

我不知道今天下午的庭期幾點結束,請大家密切注意的臉書動態。期待,讓數字停止,就在今天。」(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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