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製作人張富,2010年成立紅海經紀公司,找了4名股東共同投資800萬元,張富將錢挪作他用,遭股東控告詐欺等罪,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張富經常告假不出庭,今年4月曾傳喚拘提不到台北地檢署於是依涉犯詐欺罪嫌,對張富發布通緝,效期長達20年。
張富今年2月檢方認為他罪嫌重大,於是諭令10萬交保,當時張富到處打電話花了6小時還籌不到錢被聲押,法官原本認為張富有逃亡之虞,裁定150萬交保,後來考量他的身體因素,改無保請回,限制住居和出境,當時張富的前女友陳美鳳接受媒體訪問時感嘆的說,「很可惜他原本才華和機會很多,沒想到現在落差這麼大」。
而在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張富多次告假不出庭,今年4月傳喚、拘提不到,警方持抱票到他位在士林的住處強制拘提,張母說兒子很久沒回家了,不知道去哪裡,檢方才會對張富發布通緝,時間效期長達20年。(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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