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0:47

”做該做的事” 羅瑩雪:死刑是鄭捷自己判的

”做該做的事” 羅瑩雪:死刑是鄭捷自己判的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昨(10日)晚間犯下北捷殺人案的兇手鄭捷,在最高法院判決4個死刑定讞後,間隔19天快速槍決伏法。對此,簽下鄭捷的死刑執行令的法務部長羅瑩雪今(11日)早到行政院報告時表示,批准死刑犯鄭捷執行令,是因為鄭捷在眾目睽睽之下施暴,對社會治安產生很大不良影響,「鄭捷這個死刑是他為自己判的」,她只是做該做的事。

羅瑩雪受訪時說,這個案件非常特別,鄭捷帶來的傷害,讓人心惶惶,治安產生不良影響,為了要使社會導入正途,讓那些崇拜、想效法鄭捷的人知所警惕,所以我們快速執行此案,因為此案案情非常簡單明白,證據直接明確,審查過程也照過去一樣,每個步驟都做了,但就像剛剛講的原因,所以比較快。

對於外界質疑太快槍決鄭捷,是為了搶功或政績。羅瑩雪說,當512內閣總辭,自己卸下法務部長身份後,就只是一個平常小老百姓,不需要政績或爭取什麼,簽署鄭捷的死刑執行令,也沒有什麼壓力,就是平常心,做該做的事。

羅瑩雪指出,鄭捷案讓法界有許多討論,(鄭捷三審)判決之後,大家就在討論,認為此事比較特別,應該要先提出來處理,當她簽下執行令後,執行是台高檢決定的時間,時間是台高檢自己聯繫安排。(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