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13:47

菲勞劫殺老闆.性侵老闆娘 「未極度殘虐」竟免死

菲勞劫殺老闆.性侵老闆娘 「未極度殘虐」竟免死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菲律賓外勞男子達文(SARMIENTO DARWING GOROSPE,30歲,在押),來台在桃園工作,因常跟同鄉委託桃園一間雜貨店林姓老闆匯款回菲律賓,得知林男店內不時有大筆現金,前年4月11日深夜11時許,達文假裝到林男店裡買電話儲值卡,趁林男忙於補貨,拿鐵鎚從後連敲林男頭部2下,林男轉身護頭抵抗,達文再拿螺絲起子狂刺1百多下,還跨坐林男身體壓制約20分鐘,確認林男失血過多休克死亡後,關掉總電源準備搜刮店內財物時,驚動在店內3樓的林妻,以手機照明,帶著2名當時10歲、與5歲的年幼子女下樓查看。達文當時踹倒林妻,將3人押上樓綑綁,並性侵林妻得逞,搶走店內30萬元現金逃逸,還把凶器丟進河裡。隔天落網後,達文辯稱是被林男責罵,「那麼晚來幹嘛!」一時氣憤而行兇,又狡辯林妻主動表示,「只要不殺她們,可以對她做任何事情」,所以是林女願意和他嘿咻,他沒強迫。法院一審依強盜殺人、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對達文重判死刑,但二審認定達文手段未達極度殘虐程度,且搶錢是為了醫治女兒的先天性心臟病,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20日)天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警方審勘驗店內監視畫面,確認林男不但沒有罵達文,遭攻擊時數度後退搖手求饒,達文卻招手示意林男向前,「其行為猶如戲耍小動物,實屬惡劣」,且林男遺體「千瘡百孔、死狀悽慘」,一審法官痛斥達文手段令人髮指,且若有一絲良知,又怎會繼續綑綁幼童、性侵林妻,可見其泯滅人性,難以期待監獄教化促使改過遷善,依強盜殺人、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二審認為達文最初僅想搶錢,菲律賓官方公文也證明達文的女兒罹患先天性心臟病,因家貧無法支付醫藥費。二審指出,達文殺人與性侵屬於臨時起意,雖然手段殘暴,但手段「未達極度殘虐、執拗之程度」,動機也非「放浪形骸、好逸惡勞,甚至沈溺惡習」,加以達文在台、菲兩地沒有前科,非暴力成習之人。二審認為,達文在本案中只殺一人,儘管犯後只關心判決結果、與在菲律賓的家人,雖無深刻反省悔改,但始終認罪,在押期間也無違規,「不能否定尚有教化更生能性」,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最高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民事部分,一審去年10月判達文賠償林家3200多萬元,林妻當時受訪嘆說,對賠償不抱希望,只能靠自己,且事件發生至今,林妻與2名子女,還在持續接受精神治療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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