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威 翁乾晃 蕭秉儀 / 台北市
台北市體育處前處長孫清泉,涉嫌在任內與王姓女業者掛勾,以每天2萬元或每次活動4到5萬元的代價,收受賄賂,讓業者優先承租場地,再轉租其他廠商牟利,北檢和廉政署獲報後昨天搜索孫清泉住處,並約談他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訊後裁定60萬交保。
被移送北檢複訊,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涉貪,全程不發一語,北市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被指控民國99年到101年間,擔任台北市體育處處長時,以每天2萬元,或每次活動4到5萬元的代價,收受民間團體賄賂,讓特定業者能優先承租場地,並減免租金、保證金,業者成功取得公園場地使用權,再以轉租攤商抽成牟利,廉政署接獲檢舉,17號持搜索票前往孫清泉住處搜索,並約談他到案說明,孫清泉涉嫌護航特定業者,初步調查收賄案件有10件,民間團體主要申請的場地,為大安森林公園,申請名目多以,舞蹈示範表演賽等,非營利活動為名,將場地使用權另外轉租攤商,掩飾營利之實,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孫清泉訊後裁定60萬元交保,檢方並將清查,是否還有其他官員涉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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