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怡璇 吳嘉文 報導 / 台北市
又見開單爭議!台北市一名駕駛10號傍晚開車行經北市忠孝東路七段與興中路口時,突然遭警方攔下開單,警方向駕駛表示,左轉時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要開單。
而駕駛拿出行車紀錄器證明,轉彎時確定斑馬線上沒有行人!但警方最後仍表示「看到就是看到了」,如果駕駛不簽警方罰單還是會寄到住處,駕駛無奈只好簽下罰單。
林先生開車在忠孝東路上,準備左轉興中路,順順轉過去,突然看見前方有警察對他招手,停車受檢,林先生被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罰單,當下覺得委屈,到底怎麼回事,慢動作看一次,林先生左轉時,速度並不快,就是這兒,斑馬線上沒人啊,何來的未禮讓行人,而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來看,車主前一台車,轉彎時,的確有行人正在通過,畫面看起來,左轉的兩台車,是等人過馬路後才開過去,對照起行車記錄器,找到了,左轉彎後,行人已經站在人行道上,警方堅持認為,駕駛提供的行車記錄器,行人剛好被A柱死角擋住,才開出罰單,但駕駛提供行車記錄器也不假,到底有沒有未禮讓行人,恐怕得申訴後,交由裁決所認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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