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去年8月,ㄧ名60多歲唐姓女子在新北市土城區5樓租屋,去年8月洗澡時,因瓦斯熱水器安裝在封閉陽台,通風不良,吸入過量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新北地院認定呂姓房東(41歲)觸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他已賠償唐女家人100萬元達成和解,今天(18日)判呂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呂男擁有新北市土城區的5樓房屋,陽台安裝落地玻璃窗,陽台內則有屋外式瓦斯熱水器,已違反《消防法》、《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等規定,不得將屋外式熱水器安裝在屋內,或者影響空氣流通設施的處所,應改裝電熱水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設排氣管來排放廢氣。
2013年7月,呂男將該屋出租給唐女,去年8月間,唐女洗澡使用熱水器,雖有打開部分窗戶,卻由於陽台也有推放雜物,通風不良,一氧化碳無法排出。直到鄰居發現久未碰見唐女,敲門無人回應,報警處理,才發現唐女已中毒死亡。(示意圖/翻攝自消防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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