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7:21

台積電工程師交往13年結婚 4個月離婚原因是...

台積電工程師交往13年結婚 4個月離婚原因是...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一名台積電工程師在「靠北老婆」臉書社團PO文表示,3年前娶了結識13年的女友,但婚後才4個多月,雙方的感情就變調,兩人協議分居。男方在社團血淚控訴妻子,引起網友同情。

工程師表示,妻子結婚後整個人變得多疑,甚至做愛後要求檢查精子量多寡,來判斷是否有小三,害他精神崩潰訴請離婚。

老婆則留言,否認這些行為,反控男方外遇。

詢問彰化地院家事法庭,確實有該案例,法官也宣判「雙方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離婚!」

該名工程師在訴請離婚理由中,控訴太太疑心病重,意見不合就要求他罰跪、摑嘴,下班後回家,要被太太脫褲子聞私處,「沒異味就會被質疑」,夫妻做愛後,太太會要求檢查精液量,追問為何變少?變稀?令他不堪精神虐待,出現用菸燙手、拳頭擊牆的自殘現象。

對於工程師丈夫的指控,太太全盤否認,強調丈夫平常情緒控管不佳,她為避免衝突隱忍多時。甚至不辭辛苦多次到醫院看診拿取排卵藥物,精心算好排卵日想和先生相好,但都遭無情拒絕,才讓她對丈夫起疑。

太太指出,丈夫因工作關係在台南租屋,她則住在台中,她曾想搬到台南住免除丈夫奔波之苦,但丈夫以租屋處太小婉拒,不過她還是前往幫忙打掃,卻發現地上有諸多不明毛髮,且常穿的貼身內褲也不見,才起疑,丈夫卻誆稱「內褲因失禁而丟棄於公司」。

法官審酌,雙方自2013年12月結婚後,隔年4月底就分居迄今,2年來僅因保險費電話聯繫一次,且雙方各執己見,難以再有善意互動、情感交流,也無任何賴以維持婚姻的誠摯、互信、互諒、互愛可言,更無法期待雙方繼續維持及經營婚姻生活,以此認定雙方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