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轟隆作響,從道路上呼嘯而過的改車族,注意了!因為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最近添購全國第一套結合雷達測速與噪音偵測設備的移動式攝影設備,可同步偵測車輛的時速及噪音分貝數,超速車輛由警方逕行舉發,噪音超標則函請環保局進一步檢驗,若查出車輛是因為改裝,以致於噪音超標,將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處2.4萬元罰鍰。
台中市警局不定時配合環保局、監理所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單是去年元月至11月就取締1711件,名列6都第1。
不過,由於環保局人力有限,為了加強取締成效,市警局最近斥資500萬元添購5套「移動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結合噪音偵測器設備」。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說,該套設備係將雷達測速器、分貝偵測器結合,可架在路邊,也可裝在警車上,只要將鏡頭對準經過的車輛,螢幕上就會顯示速度及分貝值,超速車輛由警方逕行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車輛噪音值超出標準值84分貝,則由警方提供資料給環保局,由環保局通知車主檢驗,超出標準則依《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處以3600元。
毛國匡說,雖然車主可在檢驗前再將車輛改回符合標準的狀況,但勢必會再耗費時間及金錢,至少能發揮嚇阻作用,若能證明車主拆除消音器或其以其他改裝方式製造噪音,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千元至2.4萬元罰鍰,新設備最快下周起即可投入執法。(台中市警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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