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一名44歲的男子,年前和妻子離婚,加上長期失業沒錢,初二清晨5點多,竟然拿著菜刀,到租屋處附近的超商搶劫,得手7200元,被逮捕後他向警方表示,是缺錢花用,想吃免錢的牢飯,才會起歹念。
苗栗警方表示,這名男子是在距離超商不到200公尺的地方,被逮捕時,他坦承犯案,警方也在他的包包裡找到7200元的贓款和犯案用的菜刀。根據警方調查的資料可知,這名男子姓郭,今年44歲,因精神疾病領有重大傷病卡,長期失業在家,年前妻子與他離婚,帶著就讀國中的兒子離開家裡,這個年,他獨自一人,為了吃免錢牢飯,他才會興起搶超商的念頭,在初二清晨行搶,警方訊後,將郭姓男子依搶奪罪嫌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