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2 20:14

"住宅"出租失火 產物險拒理賠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保險糾紛!台中一個老先生,把房子租給早餐店,上個月發生火警,老先生以為房子有買產物險,不用太擔心,但事後保險公司,卻以當年買的產物保險單,是住宅不是出租,使用目的不符,拒絕賠償,屋主說繳了10多年的保費,現在出事了卻不賠,無法接受!

內火勢太大,得破門才能搶救,現場煙霧瀰漫,一度還傳出有人受困,起火地點 是1樓的早餐店,火燒得很快,整棟公寓住戶,都趕快逃命,火滅了再重回現場,早餐店燒到只剩下支架,屋主以為有保險可以賠,沒想到保險公司卻說,當初屋主買的是住宅保險,不是商業用途,使用目的不符無法理賠。

她是屋主的媳婦,替公公抱不平,因為80歲的公公,買了十多年的住宅險,保費從沒少付過,萬萬沒想到小年夜那天,出租的店面慘遭祝融,需要用到保險時,竟然沒得賠,事後保險公司透過書面聲明表示,接到理賠申請後,已經請公證人進行案件了解,只說目前正在處理中,沒有回應是否付理賠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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