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今天(3日)發生一起都更強拆爭議,民眾張先生向各媒體陳情,自己位於長安西路177巷14號4樓建物,因不配合進行都更,竟遭建商無預警拆除。今天上午出門跟建商欣偉傑建設協商,沒想到協商完,竟發生車禍,做完筆錄後,一返家就發現自己房子被拆光,他當場淚崩,決定訴諸法律,希望大家能幫他討回公道。
據《蘋果》報導,張先生表示,自己的住家位於長安西路177巷12號、14號,是一棟雙拼公寓,由於周邊正在進行都更,因此建商、鄰居一直要求他搬離配合更新。
張先生表示,當地約有20多戶,目前只剩下他是不同意戶,但因條件談不攏,加上附近鄰居多次威脅他,讓他最後不敢參加整個都更案。
張先生表示,由於自己不願配合,建商將他樓下三樓全部拆除,導致房屋結構受損,今天上午欣偉傑建設邀他到都更處南京東路辦公室進行協商,他認為結構出問題不堪設想,因此如期赴約希望建商能給個交待,沒想到協商仍無交集,回家又發現自己的家被拆光光。
張先生質疑,這完全是建商惡意的行為,他透露自己在上午11點多離開更新處辦公室當下,剛好被一台機車撞傷,還為此到警察局做筆錄到下午1點,他質疑整個過程都有人在背後故意策畫。
欣偉傑建設董事長鄭可熙表示,該都更案確實由他們公司負責,因同意戶比例達98%,已合法取得拆除執照。
過去這段時間,欣偉傑一直和張先生協調,也願意支付給張先生3千多萬金額(都更後權益變換產值),但張先生卻開價1.2億,差距實在過大。
鄭可熙強調,張先生開的是天價,目前有20多戶無家可歸住在外頭,他也有其他壓力要面對。
他坦言今天是執行樓下同意戶的拆除工程,但不小心損及張先生的家,他們願意對張先生進行賠償。
但張先生反駁,1.2億只是討價還價的過程,沒有人會在一開始就亮出自己的底價。
北市都市更新處證實,欣偉傑建設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規定得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更新處核准後於去年6月核發拆除執照,因此拆除作業未違反相關法令;總工張立立表示,今早都更處邀雙方進行溝通,但後續卻發生房屋遭拆一事,都更處感到遺憾,呼籲建商應善盡溝通協調之責,以促進都市更新推動。
張先生委任律師蔡志揚表示,今天晚上會針對毀損、侵入住宅、損害賠償部分先提刑事告訴,民事求償部分有聽聞建商願意負責,既然如此會先協商看看。對更新處解釋建商擁有強拆執照未違反法令,蔡志揚認為若沒有居住就沒有問題,但現在張先生還住在房子裡,萬一拆除發生意外誰要負責?至少要像文林苑案,請公權力將家人、私人財產請走才能強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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