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下班時間被上司以LINE交付工作,被判定加班,那用LINE、臉書私訊或簡訊向老闆辭職,算數嗎?高雄市一名女學生、在飲料店打工三天,因跟老闆不合,以臉書私訊辭職,後來跟老闆索取工資,老闆卻已讀不回,女學生憤而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雙方一度互嗆要舉發和提告。
老闆前天受訪時出示郵局匯款單,並說十日已匯款兩千七百九十三元,但不願多談細節,只強調:「我時薪照付,勞保自付額還沒扣哩。」女學生昨刪文,不再回應。
勞工局說,辭職通知老闆方式法無明訂,用LINE、臉書均可,老闆不能說不生效,若不給薪是違反《勞基法》,可罰二至一百萬元。律師也說,離職手續只要有告知,資方也知情就算離職,就算沒完成手續,資方仍應付薪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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