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品鑫 報導 / 台中市
出車禍,千萬別以為對方沒怎樣就離開!台中有多名汽機車駕駛,接到通知,發現自己變成肇事逃逸嫌犯,因為很多人發生車禍,對方說沒事,所以就離開,事後卻被告肇逃,只能賠錢和解。警方說,出車禍只要有人受傷,一定要報警,而且等到警察來處理完才能走,否則都可以被告肇逃。
單車騎士慘摔,因為前方轎車,突然右轉又沒打方向燈,雖然雙方沒碰撞,但騎士被轎車嚇到急煞車,摔到全身擦傷,轎車以為沒撞到就沒事,直接把車開走了,但這樣其實就算肇逃。
台中一名駕駛,開車撞機車,騎士摔車擦傷,但因為趕時間,就請朋友留在現場處理,自己先走,這名駕駛最後被告肇事逃逸,要繳6萬給國庫還要賠對方6萬元。警方說出車禍時,不論哪一方的駕駛人,第一時間就是不能跑,一定要先放警告三角錐,再撥電話報警,接著劃線定位車禍現場位置,然後才能移車,最後要平心靜氣等警察來。
警方說,沒人受傷的車禍,雙方可以簽和解書,但只要有人受傷就不行,一定要報警,然後等到警察來,因為誰先離開就先站不住腳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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