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婦人,在通訊行偷IPHONE7,準備騎車離去時被店員阻擋,婦人當場喝斥說"不讓開我就撞你",之後被帶到警局還撕毀筆錄,一連串誇張的行徑,一罪變三罪,法院判拘役六十天,外加判刑兩個月,易科罰金12萬可以買好幾支I7了。
穿著條文貼身洋裝的婦人,來到通訊行看店員在忙,拿起展示的IPHONE7PLUS,拔掉防竊線轉身就走。
女店員衝了出來,攔住騎上車的婦人,沒想到婦人繼續嗆聲,不讓開我就撞你,店員聽了害怕只好先讓開,回店裡打電話報警,警方循線找到婦人,沒想到,婦人居然又大鬧派出所,撕毀筆錄。
地院依竊盜、恐嚇罪判詹女拘役60日,另依毀損公物罪判刑2個月,婦人誇張行徑,原本只是竊盜罪,又多了恐嚇加毀損公物,一罪變三罪,法院判決拘役60天,外加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以買四支IPHONE7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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