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9 15:42

分手打4次砲 她告性侵不成下場超慘...

分手打4次砲 她告性侵不成下場超慘...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對男女朋友分手,卻在一夜發生4次性關係後,女方突然告男生性侵,但女生最後告男方不成,反被吃上誣告罪。

彰化一名年約20多歲的林姓女子,去年6月間,在摩鐵向陳姓男友提出分手,事後控陳男因不願意分手,對她掐頸傷害且兩度性侵得逞,但彰化地院查無具體性侵事證,男方獲不起訴後反控女方誣告,林女昨被判3個月徒刑、緩刑2年。

根據檢調調查,法官在審理時,陳男斬釘截鐵地說:「我們一天內連做4次,其中一次她還問我,有沒有全部射出來?」

陳男還供稱,2人在摩鐵大戰3回合後,中場還到社頭清水岩寺聊天休息,之後再回男方住處,又再發生性關係1次。

對此,林女說:「我已做到恍神,忘記了!」;而法官認為,2人當天完全互動正常,若陳男脅迫,林女可以找機會逃跑,或是向外界求援,但林女都沒有這些動作,因此判為合意性交。

網友不解,「現在女生對性侵是怎麼定義的啊?」「為什麽分手還要打炮?」有人說她是「不懂保護自己的女生」,但也有人回「這種吉來吉去的世代,男生真的要會保護自己」。(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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