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20多歲的蔡姓男子,日前和前女友分手後,竟用LINE傳燒炭照給前女友,謊稱自己想輕生,前女友看到後直奔蔡男住處關心,沒想到卻遭蔡男性侵。
檢方表示,蔡男前女友趕往他的住處時,蔡男一見前女友就要求她進屋,隨後鎖上門、拿走她的手機和鑰匙,並要求「分手砲」,被害拒絕後,蔡男竟強行脫去她的衣褲性侵得逞,前女友事後不甘心,決定報案。
不過被害出庭時得知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似乎心軟,還為蔡男求情「若當初蔡男沒有強迫她,或許就同意和蔡男發生關係」。但因蔡男坦承違反女方意願性侵,檢方今(9日)仍依強制性交罪嫌予以起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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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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