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09:01

房客讚超爽 害民宿罰18萬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房客留言稱讚民宿、害老闆被罰18萬!劉姓男子在宜蘭縣經營民宿,因未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前年九月、遭縣府罰鍰十八萬元,去年縣府接獲檢舉,有民眾在民宿臉書拍照打卡留言「今晚住的民宿超爽的喔!」

經查證,劉男的民宿改名後繼續營業,於是再罰十八萬元,並勒令立即停業,劉男否認繼續營業,打官司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縣府提出的證據,像是兩個民宿地址相同,判劉男敗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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