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嘉妮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周末假日的公園,常常被拿來辦活動,不過台北市民以後得付費使用了。北市府新訂「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未來全市788處公園、綠地、廣場,就算是舉辦「非營利」的聯歡晚會、球賽等活動,都要「使用者付費」。新制規範,4個小時要價2500元,讓市民批評不合理。北市府表示新法最快一個月後上路,如果市民透過里辦公室申請,還是能免費使用。在長廊唱歌跳舞,使用公園空間辦團康活動是市民的小小權益。不過台北市民的「小確幸」,未來恐怕要沒了,北市府為落實「使用者付費」,未來全台北788處公園、綠地、廣場,就算是辦「非營利」活動都要收費。
1000平方公尺的場地、4小時2500元,視使用面積再加錢,市民氣得跳腳,難道連辦比賽聯歡晚會都要被搶錢嗎?基層里長擔憂全年活動加一加,可能得多出一筆為數不小的場地開銷。
市府解釋新法上路還有一個多月,目前規劃如果活動由里辦公室出面申請就不收費。就怕有人偷偷來不申請,新法上路後公園處將派員稽核,呼籲市民照程序申請以免受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