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位林先生指控當地里長,在他家門前的道路上畫停車格,還向他們收費,甚至揚言,如果不繳錢就租給外面的人。小小的巷子裡,就畫了11個停車格,林先生擔心,萬一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進不了。但里長也有話要說,表示土地是他私人擁有,里民占用,就應該付錢。
住戶跟里長當街吵了起來,會這麼生氣,是因為里長在這塊全社區唯一出入口的狹窄巷子上,畫了11個停車格。不只畫車位,還要求住戶繳錢停車,不然就要租給其他人。
里長發公告寫,每個車位一個月收1500元,或是140萬買斷,但住戶沒有一個人能接受。里長說,因為這塊地是他私人擁有,使用者應該付費,但警方說,私自畫車格又收費,違反停車管理辦法將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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