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5 11:37

食藥署聯手保七總隊 查獲"賣禁藥"國術館

食藥署聯手保七總隊 查獲"賣禁藥"國術館 | 華視新聞

吳念達 報導  / 高雄市

來路不明的藥品千萬別亂吃!

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民眾陳情,表示服用了高雄市某國術館所開立的不明藥物後,身體感到不適,之後食藥署移請保七總隊的第三大隊協助偵察,並在今年7月底,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前往該國術館進行調查,當場查獲並扣押來路不明的膠囊「7000顆」。

食藥署表示,經過衛生局檢驗後,發現這些來路不明的膠囊竟然含有「Betamethasone(類固醇)」、「Furosemide(呋塞米)」、「Oxethazaine(胃卡因)」及「Piroxicam(匹洛西卡)」等屬於列管類藥品的成份,但是該國術館並未取得藥品許可證,已涉嫌違反《藥事法》第20條偽藥與第22條之禁藥規定,並依同法第79條將7000顆膠囊全數沒入銷毀。

食藥署表示,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或禁藥者,依《藥事法》第83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的罰金。

根據食藥署南區主任劉芳銘表示,該國術館向民眾誆稱「這些膠囊可通血路、活絡筋骨」,但按台灣《藥事法》規定,任何含有類固醇、呋塞米、胃卡因、匹洛西卡等成分的藥物,一定要取得核可,同時也需要有醫師處方箋,才能開藥給民眾。目前全案已由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進行偵辦。(食藥署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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