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一名謝姓女子,去年初和租屋同住的葉姓男友起爭執,葉男揚言輕生,就拿美工刀抵住自己脖子,見狀謝女上前搶刀,結果右手食指不慎被刀劃傷。後來謝女不滿男友事後不聞不問,一氣之下控告葉男過失傷害罪,最後謝男被台中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20天,還要賠償謝女醫藥費162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3萬元。
據蘋果日報引述判決內容,兩人事後分手,受傷的謝女不滿葉男竟未再詢問她的傷況,謝女心寒決定提告,並要支付醫藥費1620元及精神慰撫金30萬元。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葉男拘役20天,易科罰金要罰2萬元。民事部分,葉男未再出庭回應,法官審酌謝女從事會計工作,薪資有2萬餘元,葉男無業,求償30萬元偏高,因此判應賠償精神損害3萬元和醫藥費1620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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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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