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山醫學院的大學生張博崴,2011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時發生山難,當時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一無所獲,黃姓山友等人卻在2天內找到遺體,死者家屬氣得控告消防局,救援有疏失,獲判國賠266萬多元,創下司法首例,但南投縣消防局決定上訴,高院今天(27日)宣判大逆轉,判決南投縣消防局免賠。
事發後,張博崴的父母指控,南投縣消防局接獲報案,遲至隔天才派員搜救,51天的搜救漫無章法,是政府機關怠忽執行職務,才讓迷路的兒子無法及時獲救、失溫休克死亡,顯有過失。
但南投消防局委任律師表示,在八通關、水漾森林兩起山難事件中,消防局也曾請黃姓山友來協助,但一樣找不到受害者,張博崴山難事件,包括全國最會搜救的團體都參與,搜救並沒有延遲;山友之所以能找到張的遺體,是因為排除別人已搜救的地方「踩著別人的心血」而尋獲,不應以此批評消防局不用心。(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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