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年1至2月間關務署台北關查獲多起自中國違法進口的仿冒威而鋼偽禁藥品案,數量高達2.2萬餘顆,因多為散裝或沒有原廠外盒包裝,經商標權利人鑑定為仿冒偽劣假藥,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台北關表示,近年自國外網購貨物進口風氣盛行,海關常查獲非原廠生產的偽造仿冒壯陽藥、減肥藥等違規進口的案件相當多,大多數皆以快遞夾藏走私或偽裝虛報等方式矇混闖關,違法進口,為維護國人健康,對於違禁劣藥進口,向為海關查緝之重點項目,尤其以快遞進口的包裹,更是海關查緝重點。
台北關說明,進口仿冒的偽禁藥品,已涉及違反藥事法及商標法等相關法規。依據藥事法第82條規定,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他人所為之侵害商標權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該關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過於低價的藥品,以免花錢又傷身。(關務署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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