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很多女性可能都飽受某種威脅!就是性私密影像外流,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統計,平均一天就有一件,《刑法》雖有「散佈猥褻物品罪」,但罰則最高只有兩年,無法達到嚇阻作用,現在基金會想擬定專法,提高罰則最高5年保護受害人,網路平台業者在接獲警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也必須配合影片下架。
不敢抬頭看人,每一句嘴碎是瘋狂掃射的槍傷痕累累,最怕手機響起電話那頭的勒索是如影相隨的惡魔,性私密影片外流讓多少人活在逃不開的牢獄,根據統計,光是今年四月平均一天就有一件的新聞報導!
婦女救援基金會擬了《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立法草案,除了未經同意散布傳播他人私密影像,罰則最高五年徒刑,他們認為刑法雖有散佈猥褻物品罪,但定義猥褻對受害人是二度傷害,草案還比照家暴保護令提出禁制令,當法院認定性私密影像有外流事實或外流之虞,在外流前以法令強制刪除,並且把網路平台和電信業者都納入規範,這分草案將尋求立委支持立法,希望來得及拉受害人一把,當你的滑鼠點下前,多想一想,能不能霸凌少一點心地好一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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