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管詐1.4億判22年 踩精品鞋出庭

黃佩華 施幼偉 報導  / 台北市

新光三越百貨的前樓管,利用百貨周年慶的優惠,買高單價的蘋果商品再轉賣賺差價,他還騙櫃姐借他刷信用卡,結果害櫃姐背卡債,甚至假冒中盤商先拿貨後付款,詐騙金額超過一億!不過就算被法院以40個罪名重判22年,黃志峯今天出庭照樣名牌上身,被害人痛罵、真的很惡劣!

腳踩名牌鞋、打扮得很體面,他是新光三越百貨的資深前樓管,卻被指控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和恐嚇取財,40個罪被重判22年!用手遮臉、講電話、躲洗手間,前樓管就是不肯針對指控做說明。

他被告,是因為發現周年慶優惠期間,買高價的蘋果電腦或平板,不只有很好的折扣,轉賣利潤也很可觀!他就開始向親友和櫃姐借信用卡消費,沒想到錢拿到,就開始開名車、買名牌、吃好料,還迷上簽注運彩,虧了快三千萬!想填補財務缺口,冒充貿易商、電腦盤商、軍火商,到店裡消費展示財力,店主管以為是大戶,貪圖業績方便,竟然開後門讓他付部份訂金就能先拿貨後付款,結果商品被拿走,大戶也跟著人間蒸發,廠商這才發現受騙上當。

但案件曝光後,前樓管一直都不肯承認詐欺,還反咬被害人是賊,甚至說要還錢,誤導被害人簽和解書,被法官重判,高院審理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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