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筠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位於台南的一間月子中心的呂姓護理師,在拿吹風機吹一名男嬰的臀部時,因為未注意吹的時間,造成男嬰全身有10%二度燒燙傷,男嬰父母氣提告並求償600萬。但月子中心卻表示,父母要求600萬的補償金太高,因為嬰兒對痛苦的感受程度並不高。案件經過近3年訴訟,法官最後判決,這次的燒燙傷將會造成這名嬰兒終身的身心傷害,所以判呂姓護理師及月子中心共要賠償70萬元。
月子中心未照燒燙傷處理原則 男嬰受二次傷害!
嬰兒父親表示,2016年3月29日和月子中心簽約,妻小於同年9月12日入住,兒子在10月1日受到燒燙傷,父親指控,當時呂姓護理師緊急通知月子中心的林姓負責人處理,但林姓負責人竟然沒有按照燒燙傷處理原則,要其他護理師拿裝有冰塊的水盆來,把男嬰抱到水盆裡想讓燙傷部位冷卻,反而造成男嬰的二次傷害。
嬰兒父親還表示,他的小孩以後將要進行植皮來減少傷痕,這會造成孩子一輩子的自卑與痛苦,他和妻子也因為兒子的受傷在心情方面受到影響,希望被告不只賠償小孩400萬,也要順帶賠償他和妻子各100萬。
月子中心:嬰兒對痛苦感受程度不高 賠償金要求過高
被告呂姓護理師和林姓負責人則表示,根據成大醫院表示,醫療費用只要二、三十萬,而且嬰兒對痛苦的感受程度不高,此傷害並非重大傷害,父母無法要求撫慰金,總共600萬的賠償金明顯過高。法官詢問成大醫院醫療費用,醫院表示,「包括全身麻醉及住院費用,每次約要10萬元,分兩三次全部切除,總共需20、30萬」。
法官最終判賠70萬 男嬰50萬、父母各10萬
法官認為,被害人只是三週大的嬰兒,雖然不能說話但痛苦還是很大,受傷的部位雖可用手術去除疤痕,但傷痕是終身性的,必然會對身心造成影響。法官也表示,對一名媽媽而言剛出生的兒子受到傷害,心理的感受一定難以想像,而呂姓護理師為職場新人,經驗不足,造成傷害也非常自責並表示會盡全力補償,最終判賠男嬰50萬元,男嬰父母各10萬元,總共70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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