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不在場 藥妝店違法賣指示用藥

藥師不在場 藥妝店違法賣指示用藥 | 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 陳孟萱 林志純 台北報導  / 台北市

民眾會到藥妝店買咳嗽膠囊或胃藥,但如果藥師不在,藥妝店卻繼續賣,已經違反藥師法,最高可處30萬罰款,因為這些都是指示用藥,現場得有專業藥師提供諮詢或者有醫生指示才能販售,免得民眾吃藥吃出問題,有議員接到民眾投訴,派助理了解,居然揪出2件違規,衛生局說依照影片內容看來屬於違規,約談業者不排除開罰。

走進藥妝店,拿了一盒咳嗽膠囊,結帳店員也沒多問,門口明明掛著藥師暫停執業,藥品還是照賣給民眾,另一家,同樣拿了需要藥師在場才能販售的胃藥,藥師休息中,櫃檯同樣繼續賣,議員助理訪查南港兩間藥妝店,發現兩件違規。

台北市議員楊靜宇:「藥師或藥劑生跟我們消費者做說明,那怎麼樣配合的禁忌,比方說吃了某種藥不能吃某種食物。」有時吃了成藥又吃其他東西怕有副作用,議員說很多民眾來投訴,藥妝店藥品販售有漏洞,北市衛生局五年在南港區稽查,卻都查不出來。

影片裡確實違法,要在現場剛好在買然後藥師人員不在有困難度我們會加強稽查部分,另外,衛生局說會約談2業者,查核屬實就開罰,中央主管機關食藥署表示,指示用藥需要藥師或醫師指示才可以販售,違反藥師法,可以連續並且加重處罰,最高可處30萬罰款,民眾在購買藥品時,看清標明指示用藥,並詢問藥師,不要隨意購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