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挨撞說沒關係 駕駛事後被告肇逃

華視新聞 吳烈安 林品鑫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不管是開車還是騎車,在路上發生擦撞,千萬不能直接離開!台中一名汽車駕駛,撞倒了路邊機車,下車察看,車主跟他講了一句"沒關係",駕駛就以為沒事就離開,沒想到騎士事後告他肇事逃逸。

另外還有一名女駕駛,撞到路旁的車子,也是直接離開,被民眾目擊,留下紙條寫了車牌號碼告訴被害車主,這名女駕駛同樣涉及肇事逃逸。律師說,發生事故最保險的就是報警,不想報警的小擦撞,至少要互留聯絡資訊,證明雙方有交談過。

駕駛開車,不小撞倒了路邊的機車,駕駛下車連忙將機車扶起,對機車車主說"對不起",台中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沛原:「當時(機車車主)有跟他說沒關係,後來自小客駕駛就將自小客,駛離現場,並沒有留在現場報案。」

不過機車車主認為,"沒關係"只是禮貌回復,不代表不用處理事故,到警局告汽車駕駛肇事逃逸。

同樣在台中,一名女駕駛,撞到路旁停車格內的車子後,直接離開,沒有報案,被目擊民眾抄下車號,告訴被害車主,同樣是被告肇事逃逸,在路上發生小擦撞,不想報案時,該怎麼避免對方事後反悔?

律師李嘉耿:「需要相互去確認說,彼此都沒有求償的意思,建議啊,互相留下聯絡方式來之後,再離開現場,避免對方在事後又去檢舉那個肇事逃逸的責任。」

有聯絡資訊就可以證明,雙方有交談過不是肇事逃逸。不過律師也提醒,如果是擦撞無人車輛,沒辦法聯絡當事人,一定要報案,才是最保險的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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