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更一審 王景玉仍判無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小燈泡案被告王景玉,一、二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經過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天高院認為王景玉的精神狀態,依然有醫療改善的可能,做出最新判決。

高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日後如果能夠經過適當的治療、醫治以及心理輔導,仍然可以有相當程度的改善,也因此可以降低他再犯的可能性。」

高院更一審,針對王景玉犯案時的精神狀態,以及有無教化可能性等面向進行審理,並傳訊鑑定醫師,鑑定結果認為王景玉依然有妄想症狀,除了需要靠藥物治療,經過在押期間的治療,雖然有好轉,還是需要有人持續引導,高院最後做初判決,維持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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