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新竹市
新竹地方法院男法官吳振富,日前利用職位權勢要求女助理處理私人事務,更要求女助理「刮痧、按摩」,遭女助理拒絕後,更施以職場霸凌,讓被害人不堪其擾。監察院今(3)日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司法院審理。
要求女助理「刮痧」 監院彈劾:職場霸凌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今(3)日表示,法官吳振富曾任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當時有3名助理配屬給他,但吳振富卻將地院的助理當成個人助理,要求助理協助代購禮品、代尋家教、代訂餐廳,甚至幫忙安排其家人至香港自由行與簽證等等,更要求女助理「刮痧按摩」,認定吳振富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而情節重大。
監委指出,吳振富以身體不適、節省時間為由,在辦公時間於緊閉門窗的辦公室內,前後4次要求女助理幫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雙肩、後頸及肩下背部,至於後腦及太陽穴,女助理是以手指按壓,有肢體接觸。儘管每次都有第三人在場,但第三人也畏懼吳振富法官暴怒而不敢制止。女助理後來傳訊告知吳振富「男女有別」,婉拒按摩請求。但吳振富卻挾怨報復,長達1個月左右刻意不安排工作給她,造成她工作績效顯著降低,實屬職場霸凌。
藉權勢威嚇助理 有違法官法與論理
此外,吳振富還曾於上班時間向該處同仁洽詢院內女性同仁之感情狀況,並請當事人到辦公室內談話,稱要「幫忙介紹對象」。監委認為,他一再將助理當作辦理私務的工具,在新竹地院開始調查後,吳振富竟仍以其身分與職務上權力,要女助理自稱是出於同仁善意而主動刮痧,打算統一說詞以規避責任,並向其他職員瞭解調查進度與不利事證,使助理感到恐懼,擔心案件無法獲得公平處理。
法官評鑑委員會也在去年12月認定吳振富情節重大,疑送監察院建議停職。監察院今日通過彈劾案,認定吳振富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而情節重大,全案移送司法院審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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