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去年於臉書稱前高雄市長陳菊在小林村國賠案中,與災民打官司是「不幫忙還落井下石」,被陳菊自訴妨害名譽。一審判決費鴻泰無罪,陳菊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1)日駁回上訴,費鴻泰無罪確定。
費鴻泰「高雄縣、市不分」 批陳菊「落井下石」挨告
去年4月,高雄市長韓國瑜在小林村國賠案中放棄上訴,災民勝訴得到國家賠償。4月5日,國民黨立委費鴻泰針對此案,於臉書上以「韓市長的佛心,陳菊的禍心」為題,發文評論。費鴻泰表示,陳菊於高雄市長任內,對於生命財產損失的災民,「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
費鴻泰在貼文中指稱,高雄市府當時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陳菊卻拒絕國家賠償;他還說,在高雄氣爆案中,「陳菊騙災民用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結果法院判決是高雄市府的責任最大,災民卻因為超過時效而無法求償」。
陳菊上訴二審遭駁回 費鴻泰無罪確定
陳菊對於費鴻泰的說法表示不滿,認為這是不實的陳述,且小林村當時是高雄縣政府管轄而非高雄市政府,自訴控告費鴻泰故意誹謗。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費鴻泰表示,主政者應有被批評的雅量,陳菊沒有透管道要求刪文或更正,直接自訴,費鴻泰認為不合理。
北院在去年9月認定,費鴻泰的文章沒有踰越「合理評論」範疇,判處無罪。陳菊不滿提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31)日宣判,認定費鴻泰並無誹謗故意,駁回陳菊上訴,費鴻泰無罪,全案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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