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翻覆事故 監察院糾正台鐵局交通部

普悠瑪出軌翻覆事故 監察院糾正台鐵局交通部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詹韻儒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07年10月21日,臺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新馬站內正線出軌翻覆,造成18名乘客死亡及2百餘人受傷。監察院監察委員今(14)日通過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及所屬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局)及交通部在這起意外事故中均有重大違失。

臺鐵行車安全引疑慮 監察院提案糾正

臺鐵普悠瑪列車107年發生出軌翻覆意外,損失及賠償等費用高達9.58億元。監察委員李月德等人表示,臺鐵局疏於建立鐵路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職責,交通部則有監督疏漏,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故提案糾正。

監察院表示,交通部暨所屬臺鐵局就攸關鐵路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維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及行車環境等事項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4)日啟動會議審查,通過李月德等人所提的調查報告,提案糾正交通部及臺鐵局。

問題早就存在?! 監委:臺鐵局未積極查明原因

監察委員表示,該調查報告從臺鐵局之「組織文化健全」、「車輛設備維修」、「行車運轉程序」、「人員管理訓練」及「行車環境完備」五大面向深入查核,發現交通部與臺鐵局於上開事項疏失接續發生,導致本次重大行車事故,因未能依法落實監督及管理,已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說,臺鐵局因輕忽主風泵常有強制停機之問題,遲未積極查明根本原因,予以正確處理及有效改善,並讓事故前已頻頻出現主風泵異常之列車持續運轉,嚴重影響車輛運用及行車運轉安全;復未檢視原廠維修手冊內容,釐清相關疑義,落實檢查及養護作業。

又原已完成建置之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在車輛製造商出廠前漏未確認連接配線,抵臺後該局亦疏於列入驗收檢測項目之疏失,造成列車營運期間均無ATP遠端監視功能,喪失建置目的等疏失,顯有疏於落實鐵路行車安全之設備保修職責,核有違失。

員工訓練不足? 監委:未及時妥善處理意外

監委也說,臺鐵局雖有鐵路行車安全的人員訓練,但事故列車發生故障時,相關人員未能及時判斷列車異常原因並進行妥適處置,也未按規定落實司機員管理及派任,司機員未能落實規定填寫紀錄,以及不良操作列車習慣等缺失,有失執行鐵路行車安全的人員訓練職責,核有怠失。

監委指出,臺鐵局讓駕駛員在列車異常條件下獨自排除故障,且在誤點壓力下持續運轉,卻缺乏明確車速指引,不利行車安全的確保,且因司機員缺乏明確協助,仍須持續通聯尋求協助及排除故障,無法專注於行車環境的變化,最終導致列車出軌傾覆,有失提供鐵路行車安全環境職責,核有疏失。當年這起意外,總共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影響57列次,總延誤時間4,633分鐘,預估影響旅客18,840人,旅客醫療與賠償及設備受損維修等費用,總損失金額初估合計約新臺幣9億5,820萬8,050元以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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