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撞機車 駕駛看一眼離開變肇逃

吳烈安 林品鑫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行車發生事故,一定要留在現場處理!雲林一名女機車騎士,在路口和轎車發生碰撞,沒想到對方不但沒停車,還邊開車邊打開車門,只是看了一眼後就快速離開,警方認定肇逃.另外在台中也有一名板車司機,不小心撞壞別人的車門後,也沒有停車處理,原本他只需要賠償別人的修車費,現在也因為肇逃,被吊銷駕照三個月。

女騎士經過路口,撞上要左轉的轎車後,重心不穩倒在地上,撞到人,轎車駕駛卻是一邊開車,一邊打開車門,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女騎士後,竟然直接開走,被撞女騎士VS.記者:「我就跟他講你怎麼可以這樣就走,(妳有這樣跟他喊喔)對啊,(他還是跑了)他還是跑了。」

明明知道發生事故,駕駛竟然沒有停車處理,女騎士氣憤提告,被撞女騎士女兒說:「(人)沒有怎麼樣啦,可是我想說他(轎車駕駛)有第一次肇逃,難不保他有第二次的肇逃。」

同樣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也發生在台中,停路邊的轎車打開車門,後方一輛板車經過,車尾把車門整個撞壞,但駕駛沒有停下來,台中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沛原:「(拖板車駕駛)並沒有印象說,有跟其他車有發生碰撞。」

雖然對方辯稱不知道,但警方認為,撞擊車門的力道不小,聲響很大,不可能沒有察覺,因此判定板車駕駛肇事逃逸,原本單純的交通事故,但肇事逃逸就有刑責,除了有3千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吊銷駕駛執照3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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