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33歲的陳姓男子今年3月只因為不滿4歲的繼子吵鬧,居然兩度用腳狠踹,還把男童拋摔到屋外,反覆施虐長達10小時,導致繼子重傷死亡,警方事後更發現嫌犯對繼子的哥哥姐姐也施暴,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還有傷害罪起訴這名狠心繼父,並依據兒少法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救護車趕到現場,4歲的小朋友被丟在家門口外,下手的是33歲的陳姓嫌犯,今年3月因為不滿4歲繼子不吃飯,先用腳把繼子踢倒,孩子頭部撞擊地面後頭暈嘔吐,嫌犯還要他自己清理,並且不滿動作太慢,再度對繼子施虐,最後不顧妻子阻止把繼子丟出屋外,導致孩子傷重死亡,被捕後竟然還辯稱自己只是在教小孩。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被告是辯稱他是管教問題而傷害被害人,並沒有殺人的犯意。」但警方和檢方事後調查,嫌犯施虐時間長達10個小時,而且不只對一個小孩施虐,包括繼子的哥哥和姐姐也有因為不吃飯等理由被毆打過。
嫌犯二伯母說:「有一次聽到小孩在哭啦,我在旁邊曬衣服就聽到,在旁邊曬衣服啦,我就問在哭什麼,小孩媽媽就說,就爸爸(嫌犯)去工作小孩在旁邊吵就被打。」
警方趕緊將兩名小朋友交給彰化社會處安置,檢方在偵查後也認為嫌犯把繼子故意拋摔墜地,不是過失致死,因此依殺人罪起訴加上傷害罪,請求法官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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