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打死4歲童 法院裁准收押禁見

繼父打死4歲童 法院裁准收押禁見 | 華視新聞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縣14日晚間發生一起虐童事件,34歲的陳姓繼父因4歲兒子哭鬧,狂毆小孩一頓後,還狠心將傷重的兒子丟在路邊,導致男童死亡。檢方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彰化地方法院在今(16)日稍早裁准。

狠心繼父暴打一頓丟門口 男童傷重不治

彰化發生人倫悲劇!34歲的陳姓繼父,14日晚上不滿4歲兒子哭鬧,就出手毆打,導致兒子狂吐,繼父還在15日清晨把兒子丟到家門口,然後自己回屋子裡睡覺,妻子回家發現小孩倒在路邊,沒有呼吸心跳,趕緊報警求救,小孩送醫後仍因內臟出血傷重不治。

警方介入調查,發現男童生前,疑似遭到34歲的陳姓繼父毆打,14日晚上6點多,繼父就疑似因為兒子在鏡子上塗口水又不吃飯,要求孩子罰站、罰跪,但男童持續哭鬧,陳男就動手毆打,打到兒子狂吐。15日凌晨4點多,竟然將小孩丟到家門口,妻子回家看到小孩倒在馬路上,才打電話求救。社會處表示,小孩的生父先前因為入獄,媽媽和三名小孩被通報高風險家庭,沒想到媽媽改嫁後發生不幸,檢警調查繼父做粗工,有酗酒習慣,案發時疑似有喝酒,正在釐清動手原因和過程。

陳男有通緝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訊後認定陳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方法院指出,召開羈押庭訊問後,認為陳男犯罪嫌疑重大,且陳男否認有殺人犯意,查看他與男童生母LINE對話的記錄,發現他避重就輕多所保留,有串證之虞。

法院強調,調閱陳男的前科紀錄發現,陳男曾有過2次通緝紀錄,逃亡期間都不短,這次犯下的案件又是重罪,有畏罪逃亡之虞。裁定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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