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中國禽流感疫苗 海巡署:恐更易散播

男子走私中國禽流感疫苗 海巡署:恐更易散播 | 華視新聞
(海巡署雲林查緝隊提供)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指出,1名李姓男子以4萬元販售吳姓男子中國非法輸入的禽流感疫苗,吳男再以每桶5萬元供雲林縣內養鵝場施打,江姓男子再以高價8萬元層層轉賣,查緝吳男等6人,現場查扣10大桶(每桶5000CC)疫苗、散裝29瓶及帳冊等相關物證,全案依《動物藥用管理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蘇男、李男自2019年5月間起,透過不明管道至大陸地區輸入禽流感疫苗,再以每桶2.8萬元,販售給李男,李男再以每桶4萬元販售給吳男。李男、吳男除將禽流感疫苗使用於自己鵝場外,吳男再賺取價差,以每桶5萬元販售給江男及其他鵝場飼主,江男亦以每桶8萬元販售,以此層層轉賣方式,將非法禽流感疫苗施打在鵝隻體內;違法疫苗未經檢驗,如病毒未殺滅成功,恐施打無效,甚至傳播疫病。

雲林查緝隊為避免病毒變異,造成疫情失控,在雲林及嘉義等多處地區,查扣非法禽流感疫苗10桶(每桶5000CC)、29瓶(每瓶250CC~2000CC)、帳冊、行動電話等相關物證及緝獲吳姓等6名犯案國人,全案依「動物藥用管理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處。

雲林查緝隊呼籲,走私禽流感疫苗品質參差不齊,真偽難辨,且無第三方認證機構或政府單位查核,如因滅毒不完全,反而容易散播禽流感,造成家禽產業與公共衛生的危害,因此國內現行禁打禽流感疫苗,各禽類飼主應遵守相關規範,避免類似SARS、新冠肺炎等跨物種病毒傳播發生,全案刻正持續追查輸入來源,以杜絕類案再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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