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台鐵408班次太魯閣號,在2日因撞上滑落至軌道上的工程車,造成49死、超過200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花蓮地檢署今(16)日下午2點宣布偵查終結,其肇事廠商負責人李義祥將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起訴,逃逸移工華文好(阿好)則依過失致死起訴,兩人目前均被羈押禁見。
李義祥違法指示工人施工 檢方曝關鍵原因
檢方也公布完整起訴書,內容指出,本案工程地點鄰近軌道,為避免影響行車安全,台鐵局前已要求4月1日12時至4月6日12時全面停工(日夜均不得施工),而李義祥明知不得施工,但卻為了讓偽造的工程進度較接近現況、避免工程延宕過多遭罰款,仍指示協力廠商進入工地進行綁鋼筋作業。李義祥先指示阿好在2日上午8時55分許,開著吊卡大貨車到工程現場隧道上方丟棄廢輪胎,阿好依指示辦理,李義祥則徒步前往工程工地,確認到場實施綑綁鋼筋工程之人數。
9時12分貨車欲過彎卡住 2人竟協議用挖土機拉正
檢方調查,直到9時12分許,李義祥與阿好又開著大貨車經過工地便道,原本要沿著彎道左轉,但卻因彎道彎度過高、車身過長過寬,導致大貨車之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卡在臨鐵道邊坡旁植物,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2人見車輪卡住,竟協議以挖土機綑綁布帶將大貨車車身拉正,阿好則依李義祥指示,將挖土機駛至大貨車後方,交由李義祥以環狀布帶在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以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2人一同進行此高度危險之拉車行為。
李義祥「布帶拉貨車」秒斷 害貨車墜軌釀災
檢方表示,至9時26分許,李義祥再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過程中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加上綑綁方式、位置不正確、布帶強度不足,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墜落於軌道上。而李義祥見大貨車墜落鐵軌後,也未立刻撥打鐵路緊急通報專線,於9時28分許,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以正常速度行駛至該處,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大貨車。
目睹太魯閣號碰撞肇事 李義祥竟無通報作為
而李義祥於大貨車滾落邊坡遭太魯閣號碰撞肇事後,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竟未通報警察、救護或救災單位,僅撥打電話聯絡工作廠商等人,且過程中停留在現場觀看,未為任何救護或協助救護之作為。阿好則於事故發生後,擔心遭查獲非法外籍勞工身分,立即騎乘機車逃離現場躲藏。花蓮地檢署經過14天的不間斷偵辦,今日宣告偵查終結,主嫌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起訴,均量處法定刑之最高刑度;逃逸移工阿好則依過失致死起訴,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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