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一名詹姓音樂老師22日上午在中壢遭到警員攔查逮捕,警察的理由是「神情緊張」,盤查要求出示證件,女子不服反問警員為何要盤查自己,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事後警員依「妨礙公務」為由將女子上銬帶回派出所。律師呂秋遠認為,就法律的程序來看,警員從一開始就有問題,這位警員可能在法治教育還需要加油,自己甚至已經有違法的可能性。
合理懷疑?呂秋遠:女子可以依法拒絕
呂秋遠分析本案,他認為就法律來說,警方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可以在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證件,其中最常使用的四個字叫做「合理懷疑」,但在路上看到一個女性趕路「似乎神情緊張」,「這有什麼好懷疑的?憑辦案經驗?或許這位警員的辦案經驗特殊」。
呂秋遠強調,對方不願意配合出示證件,根據法律規定,警方要求這位民眾回警局確認身份就好,為什麼要這麼對待這位拒絕盤查的民眾?他直言,這名女子本來就可以依法拒絕,而警員也可以依法帶回,面對這樣的情況,警員用「這樣真的很蠢」的話,做為這位女性涉嫌妨害公務的證據,以強制力把對方逮捕,「這樣的行為不是蠢,什麼才是蠢?」
說「蠢」非施暴 呂秋遠:暴力認定管到太平洋
呂秋遠提到,女子說了一句「這樣真的很蠢」,也並非一定是在辱罵員警,員警也沒有跟女子確認其意思,更何況,說一個人蠢也不是施加暴行於公務員,「你的基礎刑法學到哪裡去了?」
後續女子被上手銬腳鐐反抗,呂秋遠認為,女子反抗也並非就是「暴力傾向」,因為她起初覺得警員故意找她麻煩,而且開始對她拉扯與動手,縱然有碰觸到警員身體,「如果這就是暴力傾向,那麼對於暴力的認定也未免管到太平洋。」
呂秋遠:警員一開始就有問題,法治教育要加油
呂秋遠指出,就法律的程序來看,警員從一開始就有問題,因為警方固然可以在公共場所臨檢,但必須達到「合理懷疑」程度,而非可以任意盤檢路人,而警方只提出「神情緊張」這種說法,實在難以讓人信服,之後,警方又以「這樣真的很蠢」,主張對方是妨害公務的現行犯,那就更誇張。至於手銬腳鐐,也只是用來羞辱這位民眾的工具而已,完全沒有必要性。
呂秋遠認為,這些種種都顯示出這位警員可能在法治教育還需要加油,自己甚至已經有違法的可能性,「不要再說,不過就是臨檢,自己沒做虧心事,有什麼好在意的?照這樣的說法,海底撈也可以在吃飯的時候裝設攝影機,把資料傳回中國,不是嗎?你沒有做虧心事,幹嘛怕人家錄影錄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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