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趙英光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台中1對曾姓爸媽,帶著3個小孩到彰化溪湖糖廠遊玩,其中1歲多的女兒,突然被1名陌生女子抱走,媽媽趕快衝上前把小孩搶回來,隨即報警。今(19)日的最新進度是警方找到抱小孩的巫姓女子,她到警局做筆錄,強調是誤會一場,她說只是覺得小孩可愛,想抱起來拍照,但小女孩家長不能接受這個理由,已經提告。
彰化溪湖分局副分局長陳鶴堯說:「在家屬的陪同下主動到派出所說明案情,表示當時只是覺得小朋友可愛才想抱起。」警方說,巫姓女子只是覺得小女孩很可愛才會抱起來,想要拍照,沒有不良意圖,但看在家長眼裡卻不覺得是誤會,認為巫姓女子避重就輕。
曾姓爸爸說:「我相信這個結果,只要是做父母應該都沒辦法接受,還是交由司法給當事人一個教訓這樣子。」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那本件因為家屬有提告,那警方部分將依妨害自由罪移送分署。」私自抱別人家的小孩已經觸法,彰化地檢署依警方筆錄內容,將巫姓女子依妨害自由罪函送法辦,可處1到7年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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