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10年內2度酒駕 可公布姓名照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酒駕造成不少無辜民眾家破人亡,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明定10年內2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並提高酒駕司機的一起乘坐的人「連坐罰款」金額從600元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元至1萬5000元,基本上罰款提高10倍,酒駕後要重新領駕照,規定加裝酒精鎖,修正草案提高為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以及申請登記配有酒精鎖的汽車,才能發給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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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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