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道安條例檢舉條款」成案! 政府2個月內須回覆

「廢除道安條例檢舉條款」成案! 政府2個月內須回覆 | 華視新聞
(翻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許多駕駛在道路上,都會害怕檢舉達人拍照、錄影舉發,有時候檢舉達人的手法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成為馬路上的危險因子。民眾郭先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目前該提案已經超過6300人提案,政府主管機關要在2個月內做出答覆。

免於恐懼! 民眾提案廢除道路檢舉規定

檢舉達人經常在馬路上躲藏,檢舉違規的駕駛,用意雖良善,但是有些人卻用盡各種方法,想要抓到駕駛違規瞬間,自己反而變成道路的危險因子,駕駛也可能會時時恐懼被舉發。郭先生因此提案廢除「「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他說:「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不是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不知道何時會遭到檢舉達人檢舉。」

郭先生提到:「人民並不是執法者,不能以當事人違規為由就無限上綱讓人民來充當執法者來檢舉開單,而且徒增警察業務。人民財產會受到莫名減少,且警察義務量暴增,影響見警率。」目前這個提案已經有6309人附議成案,政府要在2個月內做出答覆。

檢舉制度要不要廢除? 正反兩派戰翻...

贊成廢除的民眾表示:「這法案立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已經有有心人士利用檢舉來發洩自己的霸凌他人慾望,還自稱正義的一方實在讓人不齒」、「贊成阿,檢舉魔人=社會亂源」、「給有公權力的警察開單大家比較心服口服。」、「檢舉人的心態與用路習慣不良,常有故意製作他人違規的事項!」等等。

反對廢除的民眾則說:「笑死要不要乾脆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好了」、「我以為拿了駕照,不違停、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是義務,看來對提案人來說是可有可無」、「違規還有臉提出這個? 真可悲」、「你不違規,就不用怕人家檢舉阿」、「馬路上貪小便宜,懶惰,搶快的比比皆是,總是喜歡省自己的時間來增加其他人的道路風險」等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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