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楊宗穎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來看這個誇張畫面,國道3號一輛拖吊車拖著報廢車,經過苗栗路段時,發現路肩停著1輛故障廂型車,拖吊車竟然停下來,先把報廢車卸下,然後把廂型車拉上車斗之後,再把報廢車上架拖離現場。拖吊車在路肩一上一下的作業,再加上載一拖一相當危險。高公局表示,這是明顯的違規,會記拖吊車公司警告1次,如果再犯,就會直接跟拖吊車公司解約。
國道拖吊車原本拖著黑色報廢車,但駕駛看見路肩停著1輛故障廂型車,他竟然停下來,先卸下報廢車,再把廂型車拉上車斗,然後拖吊車倒車過來,駕駛再把報廢車上架,直接拖走。拖吊車載一拖一,行駛在國道險象環生,而稍早駕駛也無視國道高速往來車流,在路肩一上一下卸放車輛,目擊民眾阿偉說:「應該不行吧,而且你在高速公路上面,這樣車子放來放去拖來拖去,也是一個很危險的動作。」
其他拖吊車業者說:「同行相爭嘛,(常常這樣嗎)其實也沒有常常,偶爾還是會有這樣。」拖吊車和高公局契約有明文規定,一次只能像這樣裝載1台,或是在後方拖吊1台,至於像這樣同時拖1台又載1台,明顯違規。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科長吳淵展說:「如果他有違規的話,他會記警告1次,累計達到2次的話,這個人員跟車輛3年內不得在國道上面進行作業。」
目擊民眾說:「台灣的法規到底是怎麼了。」之前還有拖吊車在西濱公路一口氣拖吊4台車輛,大玩疊疊樂,這樣的情形最重可開罰1萬元,而拖吊車違規超載,要是車輛不慎在路上脫落或失控肇事,可能不是罰錢就能解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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