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虐嬰案 業者罰30萬.托嬰中心停辦1年

賴曼妮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南屯托嬰中心的不當對待嬰兒案,經過台中市社會局重新調查,公告第二次的裁處結果,三名托育人員,多次對多名幼童反覆不正當的行為,違反兒少權法,加重裁罰15萬元,同時公告姓名,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相關人員,另外,托嬰中心簡姓負責人也因為管理疏失,加重裁罰30萬元,托嬰中心也要停辦1年。

台中南屯托嬰中心不當對待嬰兒,托育員將嬰兒關在儲藏間,嬰兒哭鬧就用手用腳用力推或踢,畫面曝光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市社會局重啟調查,今(1)日公告第二次裁處,台中市社會局長彭懷真說:「托嬰中心的部分,我們裁罰30萬元,另外對3位照顧的人,我們都加重裁罰到15萬元」,托嬰中心簡姓負責人,因為管理有重大疏失,加重裁罰從6萬變成30萬,托嬰中心也從即日起停辦1年。

另外針對幼童有多次,反覆不正當行為的三名托育員,明明知道可能會造成孩童受傷,卻仍故意為之,各罰15萬,且10年內不得再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社會局會重啟調查是因為托嬰中心一年前先被家長控訴小孩受虐,雖然提供監視器畫面,社會局卻只針對個案開罰,沒有深入追蹤,之後有其它家長發現,自己的小孩也被不當對待,才揭露出受害的嬰兒至少五人,社會局被抨擊調查過程太過草率。

彭懷真說:「對於家屬回應期待,我們的回應確實是還有改進之處,市府有個調查委員會,它的調查委員會報告,我們禮拜五交了,那政風的報告我們也交了,(結果)就由府方來決定」,另外,包含局長副局長在內,社會局共四名官員,自請處分,目前已移送政風處等待調查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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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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