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身障格被拖吊 男拒繳罰金強推門開走

高采葳 李其庭 報導  / 新北市

基隆一名28歲闕姓男子,把車停在汐止區的身心障礙停車格,因為沒有放置身心障礙停車證,所以被警方拖吊。隔天,男子到場出示證件,想要領車,卻因為證件登記的車號,與違停車號不符,被要求繳罰金。但這名男子不願配合,還擅自打開拖吊場的大門,駕車離開。最後也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闕姓男子VS.拖吊場管理員說:「我要申訴啊,你的證件借我看一下,車號也不對啊。」汐止拖吊場內,身穿黑衣男子手拿著身心障礙停車證,站在管理室前不斷理論,闕姓男子VS.拖吊場管理員說:「你要按照後面的使用規定,這要不要查這多少錢嘛,多少錢嘛。」

溝通了好久還是講不過對方,男子乾脆把被拖吊的車開出來,下車徒手拉開電動柵門,就這樣頭也不回的離開現場,火氣這麼大全是因為這件事,當時這名駕駛把車停在汐止山光路的身障停車格,但車上沒證件被拖掉,隔天想領回還和管理員起衝突。

28歲的闕姓男子,9日違停10日才到拖吊場,拿著身心障礙停車證想要領車,但管理員一查發現登記車號與違停車號不符,要求他按程序繳罰金,男子就是不聽還強行駕車離開,3個小時後被警方逮捕,才乖乖回到拖吊場繳費,社后所所長董冠延說:「全案依妨礙公務函送偵辦,並令車主繳納相關罰鍰。」汐止交通分隊副分隊長黃健智說:「你要停那個身障車格,你就要出示出來,你如果忘記放或沒放視同沒有。」但違停罰金加上拖吊保管費,算一算總共也才2280元,為了小錢動怒傷神又拒絕配合,也讓自己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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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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