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跟騷法」6月1日正式上路,明定8種樣態,讓被害人終於有法源可以保護自己!34歲的S小姐,從2013年開始,長達9年的時間,不斷被男同學騷擾,傳具有性暗示的文字,多次到警局求助卻因為無法可管只能作罷,S小姐說現在有了跟騷法讓她安心不少,不過有婦女團體點出問題,認為跟騷法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恐怕沒辦法保護到,所有被害人。
想起那段恐怖經歷,害怕又氣憤,但更多的是無能為力,S小姐一切的噩夢要從2013年說起,男同學創了好幾個帳號,不斷傳送騷擾訊息,文字露骨充滿性暗示,只要封鎖就會再開新帳號,怎麼封鎖都沒有用,瘋狂打電話留言洗版,甚至曾經到公開活動堵人,無奈當年無法可管只能一直忍受,直到跟騷法上路後,S小姐才終於看見一線曙光,跟騷法明定8種樣態,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不當追求、妨害名譽等,將跟蹤騷擾入罪化,根據警政署統計,截至6月20日為止,全台一共接獲274起報案,其中又以通訊騷擾為最大宗。
不過跟騷法真的能對所有的受害者伸出援手嗎?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騷擾類型侷限性與性別有關,讓法律存在灰色地帶,一名男客人讓小美非常困擾,對方會掌握她的班表,在門口等她下班,找各種話題跟她聊天,但並沒有表達愛慕之意,如果小美要提告跟騷法恐怕不會成立,音樂+示意畫面,跟蹤盯梢,無聲的威脅,是多少人暗夜裡的恐懼,跟騷法三讀通過,已經跨出一大步,但該如何給被害人更完整的保護,恐怕也是立法者,需要好好思考的課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