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報導 / 台南市
台南永康區中正路上,有一個汽車停車格,長期被設置障礙物霸佔,導致有民眾想停,卻無法使用,通報派出所後,警方根據以往處理車禍的經驗表示,這個地方是私人土地,所以無人可管,但是民眾自行上國土測繪網站查詢,發現這個地方有86%是國有地,停車格也是私設的,警方表示,將通知相關權責單位釐清,如果屬實最高可開罰2400元罰鍰。
檔車樁固定在地上,想移也移不了,就這樣被設置在白色停車格裡,但其實是違法私設,重回現場,原本的格子已經被塗消,路障也已經被移除,還被其他車子停進去,這個地點是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巷子裡,長期被霸占,民眾覺得困擾,但當初畫設的單位出面喊冤,中正工業區理事長王進發說:「停車格這是畫30幾年了,當初委員會的決議,大家一致給理事長停。」
警方通知交通局、都發局、工務局到場會勘,認定停車格沒有問題,但不能設置路障,交通局技正黃俊傑說:「判定這個地方應該屬於有公眾通勤的事實,所以未來它是會納入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做列管。」永康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說:「(開罰的金額大概是多少到多少),是新台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交通局表示,以前這個地方是私有地,但是現在已經是國有,所以停車格大家都可以停,如果用東西把格子佔為己有,恐怕吃上罰單,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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