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德外役監脫逃 林嫌1周後犯殺警案

劉漢生 許富傑 蕭雅心 報導  / 台南市

冷血犯下殺警案的林姓兇嫌,他原本在明德外役監服刑,是強盜罪受刑人,刑期要到117年才會期滿,而他過去在監表現正常,今年3月放假過一次,那時有正常返監,但他8月13日當天下午,再次獲核准返家探視後,先到了媽媽戶籍地高雄鳳山區派出所報到,隔天就回台南找媽媽,15日上午林嫌還向外役監回報會返監,沒想到最後卻脫逃聯繫不上人,等到再次有了他的消息,已經是一周後犯下震驚全國的殺警案。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姓凶嫌,脫逃一周,最後犯下震驚全國的殺警案,他在失聯之前,還有回家找過媽媽,媽說有回去:「禮拜日回來中午才回來,星期一就說他要回去山上了。」林姓嫌犯8月13日帶著返家探親證明書,到高雄鳳山區南成派出所報到蓋章,還在服刑的林姓凶嫌,申請獲准,8月13日下午可以返家探親,他當天完成報到後,隔天監方抽查,有聯繫上他,人在台南的媽媽,也有見到兒子。

15日上午,林嫌也主動回報要回監獄,但直到下午2點,卻沒返監,就連家屬也不知道他下落,等到再有消息,已經是一周後,犯下殺警案,明德外役監副典獄長江振亨說:「按照規定他現在是三級,三級是每3個月,可以得申請一次返家探視。」外役監受刑人,獲准返家探視後,要帶著像這張的返家探視證明書,向返家當地警察機關報到。

文件上除了有受刑人姓名照片,探視家屬姓名,也會標明要返監的日期,警察機關,主要是負責核對受刑人身分,但掌握受刑人後續動向,是法務部管轄,這一次,原本該服刑到117年的林姓凶嫌,卻趁著返家之際,脫逃犯下大罪,該面對的司法審判,逃的了一時,卻逃不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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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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