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君 林志純 報導 / 新北市
來看這起烏龍案件,人民保母反而變成打傷民眾的人嗎?這是新北市三重警方,埋伏要抓通緝犯,結果認錯人,在壓制過程打傷一名黃姓男子,他氣得控訴警察打人。警方說黃姓男子第一時間並沒有配合出示身分,再加上有揮手的動作,讓員警誤以為是抵抗不配合。黃姓男子也對在場的四名員警提告,三重分局出面道歉,表示會深入調查,該懲處的部分,不會寬貸。
警方VS.投訴人黃姓男子說:「你是不要證件啦,(對啦),你不要再吵了,(不是啦)。」男子和員警激烈爭辯,原來他被員警誤認為通緝犯,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住這裡,我只是要出來買東西,他們已經打我好幾拳。」監視器拍下,便衣員警騎機車到巷子裡,攔下男子後,要上前盤查,民眾以為碰到搶匪,兩方發生拉扯扭打,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不曉得發生什麼事啊,我就說你要幹嘛,我就擋他然後擋他之後,他就開始打,兩個像流氓的人一直打我,兩個制服員警,站在那邊就幫我上銬。」
投訴人黃姓男子控訴警察打人,讓他整張臉腫起來,手和腳也因為拉扯拖行都受了傷,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今天要是身體,再弱一點點,應該當場就被打死了,他們應該那時候,就拿到身分證了,一查應該就知道,那所長就有說,這可能是誤會啦。」員警當時埋伏在現場,是要抓一名通緝犯,看到黃姓男子,靠近「嫌犯的車輛」,而且身材長相很相似,上前要求他配合盤查,但黃姓男子第一時間沒有照辦,遭到警方壓制,甚至連附近的鄰居,幫忙出來勸架也受到波及,附近住戶說:「你抓人就要看仔細清楚啊,你也不應該這樣打人啦。」投訴人姐姐說:「就算是真正是他們的,目標對象都不可以這樣。」
而對於種種指控,警方也出面回應,三重分局副分局長陳耿賢說:「因為高度警戒,導致盤查過程中,將黃民錯認為通緝犯的部分,在此致上12萬分的歉意。」正常程序,第一時間警方會先表明身分,要求盤查對象,出示證件確認身分,而會不會強制執行,都要看對方的配合程度,而這次警方,先搞烏龍認錯人,後續又疑似執法過當,造成民眾身心受傷,人民保母打傷民眾,讓專業形象受到重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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