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挖巨坑違法倒強酸 環保局:別喝地下水

林佳瑩 趙英光 吳伊哲 SNG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清水區一處空地出現一個大坑洞,有槽車進出將不明液體倒入,環保局獲報後,會同保七總隊前往發現坑洞裡被注入的液體是強酸,立刻逮捕李姓槽車司機,並通知陳姓槽車車主,以及陳姓土地承租人到案,經過調查,這些強酸廢液從台北運到台中清倒,環保局緊急通知當地住戶,不要飲用地下水,而陳姓槽車車主遭羈押禁見。

出動空拍機勘查台中清水這處空地,地上被挖出大大小小的坑洞,裡面全是不明的混濁液體,有一處甚至被挖了一個深約3公尺、長8公尺的坑洞,環保局人員到場檢測洞裡的不明液體,發現是強酸廢液,再檢測停在一旁的槽車內也有強酸反應。保七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警務員鄭志豪說:「現場挖土機及槽車等犯罪工具查扣,並將槽車司機依現行犯逮捕。」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這輛槽車來自北部,陳姓槽車車主負責接洽業務承攬後,聘請李姓男子開槽車到台中清水,找陳姓土地承租人,在工廠旁的空地挖坑洞,倒強酸廢液。環保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科長黃士峰說:「民井(水源)PH值是6.7到7.4,重金屬也皆符合飲用水標準。」環保局第一時間通知污染地周邊250公尺內的住戶,先暫停抽取使用地下水,而經過檢測後,民井和自來水水源都沒問題,地下水則會持續監測,但民眾還是不放心。

附近居民說:「要處理啦,這樣不行啦,這樣沒道理,害那麼多人喝到臭水怎麼可以。」附近居民還是會擔心,而陳姓車主和李姓司機,以及陳姓土地承租人,3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檢方向法院聲押,陳姓車主遭裁定羈押禁見,檢方將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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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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